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和《建湖縣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精神,現(xiàn)將建湖縣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選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單位擬聘用人數,在筆試合格者中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含末位同分者),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后(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6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資格復審地點和電話
鹽城市建湖縣應急管理局507會議室,地址:鹽城市建湖縣湖中南路333號,聯(lián)系電話:0515-86239026。
四、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招聘公告》和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參與復審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學歷及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學歷查詢網址為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學位查詢網址為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建湖縣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表》(附件2);依法退出現(xiàn)役的退役軍人還須提供退役證和縣(區(qū))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2.國(境)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明;
3.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并以第二學位(全日制)報考的,還須提供第二學位對應所學專業(yè)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認證網站上獲取的核驗證明、畢業(yè)學校出具的蓋有教務部門印章的課程設置證明和成績單等);
4.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如:職業(yè)資格證書等)。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如因提供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不齊全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
五、關于資格復審未通過人員的處理
如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可在收到復審結果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資格復審單位陳述申辯(聯(lián)系電話:0515-86239026)。
六、關于復審對象的遞補
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有應聘人員放棄資格復審的,若通過復審的人數仍達到規(guī)定比例(即有同分人員),則不需遞補;若不足相應比例,且還有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則遞補到相應比例。
七、繳納面試費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繳納面試費100元。
八、注意事項
1.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與報名時填報的信息一致。如因證件、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經資格復審確認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選。
2.如有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根據誠信考試的要求,自愿放棄面試資格人員須提供本人手寫、簽名確認的放棄面試的書面聲明(含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放棄崗位信息)通過電子信箱(jhaj2008@163.com)提出經本人確認的書面承諾。
3.考生須在指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考生無特殊情況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原則上須本人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如考生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證原件、由本人填寫資格復審委托書(附件3)以及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
5.請所有參加面試人選攜帶面試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面試。
6.請考生隨時關注建湖縣人民政府網(https://www.jianhu.gov.cn/)發(fā)布的信息,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注:收到本通知的考生,請用報名手機號編輯手機短信崗位代碼+姓名+收到發(fā)送至1805171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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